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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业红利!南宁会展业复苏在即!

2020/6/5 0:35:14 来源: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点击次数: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会展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和严峻考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南宁会展行业有力有序复工复产。日前,南宁市出台支持全市会展企业渡难关、促发展具体政策,加大优化资金扶持会展业发展力度。


       1.对列入重点培育的品牌展会、产业展会项目予以扶持。首次办展或者展览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按照展览服务费50%的标准给予梯度扶持(室外和非标准展位展会项目的展览面积按0.5系数折算),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对引进国内外知名展览机构、国际性组织、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举办的国际性、国际级、专业型展会项目以及UFI认证展览项目予以扶持。展览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给予梯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对本土会展企业到境外自办的展会项目予以扶持。连续办三届以上的境外自办展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境内会展品牌输出,按照展览服务费50%的标准给予梯度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对在本市举办的国际性、国际级重要会议以及ICCA认证的国际会议予以扶持。对成功引进重要会议的组办方,按照会议级别和规模给予梯度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承办重要会议并且执行协议价格的星级(同等档次)酒店,按照会议住宿费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

       5.对国内外知名展览(独立法人)公司落户南宁市予以扶持。自对本市经济发展贡献年度起,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按照会展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给予梯度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本土会展领军企业成功在主板上市,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6.对开展智慧展馆、绿色节能提档升级改造的会展场馆予以扶持。按照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的20%给予梯度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7.鼓励县区、开发区依托优势产业发展节会经济。每年根据各县区、开发区展会举办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扶持。重点打造重点特色品牌节庆、展会、会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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